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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出纳成巨贪“一不开心就撕百元大钞”

  从2001年7月开始,在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出纳的金某,利用自己在保管现金、财务印鉴章、制作日记账上的职务便利,提取公司账户上的大量现金。从最初一笔取数万元发展到最后一笔30多万元。据金某交代,他贪污的钱用来陪伴表妹12次前往香港旅游,日本转了5圈,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也各光顾一次。在旅行期间,他动不动选择坐头等舱,入住高级酒店的豪华包房,不随团吃饭而是就近选择高档餐厅单独用餐。“偶尔心里不开心,我就撕掉一两张百元人民币来发泄。”金某承认。至2004年底案发时止,金某共挪用公司资金387万余元。日前,这位“长期内心压抑、一不开心就撕百元大钞”的金某被浦东新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虎啸点评:挪用巨款游山玩水仍要撕钱解闷,这人确实该让法律“把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