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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制”:四川省委的民主取向
■本刊记者 王 春\文

  
2005年7月22日,四川省委八届五次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11名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人选。这是继去年底省委全委会首次表决正职以来,第二批表决产生的厅级“一把手”。
  据悉,此次经全委会表决产生的11名正职人选,涉及泸州、绵阳、内江、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7个市的一把手,以及省外办、省水利厅等两个省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提交全委会表决前,11名人选均已在省委常委会上审议通过。
  22日下午,全委会会议室鸦雀无声,气氛显得有几分严肃。会议主持人、省委书记张学忠首先向全委会公布了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名单;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向全委会逐一介绍了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11名拟任人选中不乏引人注目的人物。出席会议的63名省委委员认真审议后,慎重填写了自己的表决意见。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分票、唱票、计票,向大会提交了统计结果;张学忠向全会宣读了表决结果,并宣布11名人选赞成票均超过了应到会委员数的半数,获全委会通过。
  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说,实行“票决制”后,尽管自己对票决的干部只有一票的表决权,但也要大力推行。四川省委推行“票决制”的决心可见一斑。
  内江市委书记人选叶壮在票决中获得全票通过。当记者问他在表决前是否感到有压力时,他告诉记者说,“既没有压力也有压力。说没有压力,作为拟任人选应该正确对待票决,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接受组织的挑选;说有压力,是因为一旦被票决通过,就是千钧重担在肩,要思考如何加快内江经济社会发展,为内江百姓造福。”对票决制的好处,他列举了三点:一是选人用人的视野更加宽阔,使集体决策和群众公认原则得到了有机结合。参与表决的63名省委委员通过各自的渠道来了解被表决的干部,表决的人多了,对被表决的干部就会看得越真实全面。二是增强了省委委员的责任,促使省委委员们平时注意去了解干部、发现干部。三是对被表决的人是一种鞭策,虽然落选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有弃权票和反对票,说明自己没有完全得到认可,必须认真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广安市委书记王平也是经过省委全委会用另一种方式票决的“一把手”,他任广安市市长时就以其干练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所称道。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票决制’虽然不能完全保证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但至少可以防止把有问题的干部选上来,这是民主的最大好处。”他还认为,“票决制”是解决官场腐败的重大措施,有些地方之所以出现“跑官要官”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过去干部任免的权力过分集中;“票决制”可以让有能力的、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的干部集中精力干事业,而不是把精力放在讨领导欢心上。
  经票决被任命为市委书记后,王平告诉记者:“通过了省委全委会的票决,说明上级和群众对自己过去工作的肯定,这对自己是一个鼓舞;但同时也感到责任比以前更大了。以前,当市长是‘睡不醒’,因为太忙;现在,当市委书记是‘睡不着’,因为承担的责任更重大了。”
  票决干部层次逐步提高
  四川省开始地方全委会表决党政正职人选的工作最早可追溯到4年前。2001年,按照中组部确定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单项试点工作部署,在眉山市开始试点地方全委会无记名表决党政正职人选的工作。眉山市委全委会票决的第一个职位是青神县县长,被票决的人选是时任青神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的唐成忠,通过票决后,他顺利当选为青神县县长,在2004年换届时,调任眉山市科技局局长,今年四川公选20名副厅级干部,他已经顺利闯过了两“关”,进入了“第三轮”竞争。
  2003年6月底,四川省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办法,规定地方党政正职要分别由市(州)委全委会、县委全委会表决产生。自此,全委会表决地方党政正职人选的制度在四川省全面推行。
  2004年初,省委常委会决定把全委会表决正职的人选范围进一步扩大,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重要职位”;层次进一步提高,由过去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2004年7月初,四川省委出台《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使省委全委会表决省管班子“一把手”成为一种制度化、普遍化的做法。
  从制度建设层面进入全面实践阶段的过程更是紧锣密鼓,《表决办法》中规定的全委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两种情况下,省委全委会成员表决正职人选的程序、要求、纪律等规定,都在2004年省管干部的任免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和落实。
  2004年8月,四川省委常委会首次在全委会闭会期间,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全委会成员征求省体育局、知识产权局局长人选的意见。两名人选都获得半数以上全委会委员的同意票,据此,四川省委常委会作出了将人选通过公示后提交有关权力机关任命的决定。到2004年底,四川省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向全委会征求意见的“一把手”达到了28人。
  2004年12月12日,四川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上,首次票决11个市厅“一把手”。人选涉及乐山、南充、广元、遂宁等4个市的党政“一把手”,以及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局、省总工会等6个省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表决程序,11名人选均获得全委会通过。
  据省委组织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四川省委常委会电子票决干部任免378人次,省委全委会表决“一把手”11人。21个市(州)全委会表决“一把手”共计64人。181个县(市、区)全委会表决“一把手”共计1055人。
  省委全委会将
  成批表决正厅级干部
  八届四次全委会后,四川省委发现,相对于闭会期间征求意见,全委会会议期间对正职人选进行表决,更能充分体现党内权力从常委会向全委会的回归。为维护全委会票决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制度的严肃性,最近四川省委议定,除特殊情况外,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应相对集中,成批提交省委全委会进行表决。
  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戴允康说,干部任用决策成为党委集体行为,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得到有机结合;其次,重要职位的干部选用任免在更大的范围内接受全面监督,从制度和程序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三,新的选拔任用方式体现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对广大干部起到了积极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改变“只唯上”的做法。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从票决产生的干部目前的表现来看,各界反映较好。票决制度设计的初衷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