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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弹奏党内基层民主的乐章
■本刊记者 周丽萍\文

  
2003年12月7日,这一天,注定将被定格在成都市新都区乃至整个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上:该区木兰镇639名党员差额直选了他们的镇党委书记,原镇长刘刚毅以480票当选。
作为原新都区木兰镇的镇长,刘刚毅只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基层领导干部中普通的一员。按照惯例,在前任书记离职之后,他接任镇党委书记是顺理成章之事,只需要组织发一个红头文件而已。然而,时任区委书记的李仲彬却选择将木兰镇作为公推直选的“试验田”。同样一个职位,由于产生的程序、方式不同,便拥有了非同寻常的含金量和历史内涵,刘刚毅也因此成为中国直选镇党委书记第一人。
  如果说,新都的改革是在李仲彬的铁腕推行下展开的,有着其鲜明的个人烙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凸现“人治”特征的话;那么,时至今日,四川已有10个市州30个县45个镇试点了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并将明年在全省18个市(除甘孜、阿坝、凉山3州外)全面铺开,则昭示着以党内民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政治创新在更广泛的层面上获得了认同,并成为一种大势所趋。此举也再次印证了四川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快半拍”的步伐。
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创新
  鲜为人知的是,1998年,四川青神县南城乡就开先河地进行了一次党委书记直选。但从零星试点到更广泛范围的推行,四川经历了8年时间。
  党的十六大把党内民主提到了“党的生命”的高度,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为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精神支持;2004年4月中组部出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员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更为基层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农村基层政权运行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党的基层执政能力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激活基层政权和群众的内在动力,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成为改革的强烈现实冲动。而四川深厚的改革底蕴,为改革提供了适宜的气候土壤。从试点进行得最为成功的成都市新都区、广汉市、遂宁市船山区来看,新都区有个力倡“还权于民”的李仲彬,广汉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遂宁市中区(现划分为船山区和安居区)步云乡1998年乡长直选,被认为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新成立的船山区有强烈的改革冲动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与全国各地一些推行政改的“政治明星”多舛的命运相比,四川的改革者们无疑幸运得多。在省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及职能部门的锐意进取之下,改革不断深化,范围不断扩大。四川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所以能拒绝南橘北枳,很重要的一点是,四川的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是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改革的出发点不是要改变"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更不是要取代现有干部选拔任用体制,而是在这一原则和体制的基本框架下,不断发展、完善和创新,解决体制运行中产生的种种弊端。
  公推直选的最大亮点在于民主性和开放性。它采取公开报名形式,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动员,鼓励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参加。在试点中,新都木兰镇有11人、广汉新平镇有9人、船山区有18人通过了资格审查参与竞选。参选者情况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木兰镇为例,新都电视台在一周时间内滚动播出11位初选候选人的学习情况、工作情况、个人简历,《新都报》用一个版面来刊登候选人的简历和照片,所有初选候选人都到木兰镇与广大民众、党员、干部见面,并且到企业、学校、村社实地调研。
  公推代表的广泛性保证了民主的真实性。参与公推投票的代表除了该镇机关干部、镇村党员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外,还包括驻镇的区(市、县)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的各民主党派、企业家代表、政协委员等。广汉市新平镇还引入了外乡镇的党委书记参加。经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推荐产生3~5名候选人预备人。再经区(市、县)常委会研究,从中决定2名正式候选人进入最后一道程序——直选。
  直选是整个选举中最激动人心的一幕。两名正式候选人在全镇党员和父老乡亲的面前,公开竞职演讲。然后由全镇党员现场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票数过半者宣布当选。
中央党校教授刘素华认为:“直选使党内领导干部的选用,直接决定于普通党员和群众的参与,从制度上制约了传统干部管理中出现的‘跑官买官’等腐败现象。”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整个公推直选过程中,从选举方案的制定到报名资格的确认,从组织部对参选人资格审查到纪委的全程监督,以及全委会对两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确认,都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因而,公推直选是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有机结合。
真正“还权于民”
  由于长期以来,党的干部选任都呈现一种神秘、封闭化的倾向。因此,在公推直选试点之初,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不是真的?会不会只是一种形式?
  事实打消了人们的疑虑。整个选举过程中,没有上级指令,没有领导意图,没有暗箱操作。李仲彬讲过这样一件事,在军屯镇直选之前,他到该镇调研。在路边和群众说话之际,候选人之一的刘兴禄正好开车路过那里,看见他就下车走过来。“你赶快走、赶快走!你在这里,好像是我在给你拉选票,你跟我在一起就有失公正。”公开、公平、公正,一切由选民作主。船山区桂花镇的一个党员感慨:这次选举没人打招呼,真正想选谁就选谁。
  公推直选,激发了广大党员群众澎湃的政治参与热情。几乎每个试点乡镇,参与现场投票的党员比例都在80%以上。新都木兰镇一个已经退下来的老支部书记说得好:“不管是刮风下雨我都要去!风雨无阻!因为这是一个党员的权利啊!”选举那天,该镇长林村七社78岁的老党员董永福,早晨4点过就起床赶路。而船山区桂花镇一位85岁、有着50年党龄的老党员,也拄着拐杖颤巍巍地从家里赶到选举现场,为的就是第一次亲自选自己的书记。
  普通群众也纷纷自发到直选现场观看。广汉市新平镇的群众说:“这下好了。以前的干部是上面派来的,不见面,不认识,不了解;而现在选举的干部要在电视上亮相,在村社了解情况,在干部群众会上演讲,大家就对他们了解了,随时可以对他们打分。”
  公推直选,是党员权利的回归和尊重,使广大党员充分体会到履职的踏实和尽职的满足。对他们而言,投票选举自己“当家人”,不仅是神圣的权利,也是沉甸甸的责任。新都区军屯镇老党员刘真杰说:“这次我们自己来选,也还是有压力,选不好对老百姓也不好交待啊!”
  新都马家镇直选的一波三折就充分体现了广大党员对自己民主权利的珍惜和行使权利的慎重。两位候选人竞争得异常激烈,在第一次直选时票数都没有过半,根据规则选举无效,经该镇全体党员表决择日再选。两个月后的二次选举,又是经过4轮投票才最终选出了满意的书记。而广汉市新平镇的最终选举结果更是出人意料,经该镇全体党员投票,原镇长落选,当选的是一个外镇的镇长。这样的戏剧性,正是党员权利的真正体现和党员素质的充分展示,其中闪现出的基层民主之光,使我们对改革的前景充满信心。
从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
  公推直选将干部选择权交到每一个党员手中,改变了权力的授予主体。直选带来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角色意识的转变,使他们不再把责任取向仅仅对准上级,而是首先对准全体群众。
  船山区桂花镇当选书记黄钰在他的竞选演说中说:“我决不把政绩建立在你们的负担和抱怨之上,如果我头上的官帽与你们的利益发生冲突,请相信,我将毫不犹豫放弃官帽选择你们!”
  新都马家镇通过二次选举当选的党委书记张雄全感慨道:“这是(我)在乡镇从事领导工作10年遇到的前所未有的一次危机。这次危机不是来自上面,而是来自广大群众和党员。”
  罢免制度的建立让广大党员真正握有“生杀大权”。只要10%党员认为不合格,可以启动罢免程序;30%党员认为不合格可以罢免。此外,各地还建立了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制度,建立了党员询问和质询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新都区的开放三会(全委会和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千人民主测评,致力于由单纯的民主选举向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扩展,推进“四大民主”协调发展,完善基层民主政治的程序。当选的书记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就是来自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力量。
  压力,是采访中刘刚毅说得最多的一个词。这个木兰镇直选书记上任不到两年,后脑勺已经白了一大片,而他今年才35岁。
  直选书记的另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底气足、腰杆硬,公信力得到提高。桂花镇当选的党委书记黄钰就有切身感受。他在处理一起久拖不决的争地纠纷时,当事双方说:“你是公选出来书记,我们都投了你的票的,算了,就按你说的办。”
  有压力就有动力。在实践的检验中,直选的书记们都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刘刚毅在半年述职和民主测评中,分别得到95.3分和97.1分;黄钰在年终测评中,得到98的高分。李平也没有辜负自己的承诺,在今年1~8月,协议引资1.5亿元,是过去10年的总和;到位资金3000万元,是2004年的150%。
在发展中完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党员素质等差异,在公推直选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上,各地既相互借鉴、又各自发挥,展示出不同的特色韵味。其中,以新都区、广汉市和船山区3地最具有标本意义。
  给公推直选的镇党委书记以类似“组阁”的班子成员提名权,是新都区的一个大胆尝试。直选的木兰镇党委书记刘刚毅就提名了包括镇长、副书记、副镇长在内的4个人选,全都获得了区委的通过。按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的话说,“既然你选的是他,你就要给他创造条件”。这种举措,是避免由于授权主体的不同导致班子成员之间的理念冲突和工作上的摩擦。同时该区还规定,如果一把手“下课”,“阁员”也将全体解散。
广汉市的发力点在于“目标选人”。市委专门组织了财政、税务、农业、经贸等十几个部门,通过对新平镇的全面深入调研,提出了14个基本任期工作目标公之于众,让竞选者围绕如何实现任期工作目标发表施政演说。这种类似于招投标的选人模式,在于“标底”的公平透明,为选拔干部和考核干部提供了一种比较客观的评判标准和机制。
  船山区的“三票制”则以程序设计的缜密和精细取胜,其中结构推荐和全委会票决两个环节极富创意。结构推荐,先是由候选人初选人所在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信任度测评,获信任票达50%以上的方可参加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再就是信任投票。将投票代表按不同的阶层和领域划分为A、B、C、D4个层面,将每个层面代表的得票率和原单位民主测评得票率,分别乘以30%、20%、20%、20%、10%的结构比汇总,计算出初选人的分值,取前5名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这5人经过5天的实地调研后,在区全委会上作5分钟的个人陈述和竞职演讲,经全体区委委员差额票决推荐2人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直选。
  各地的试点各有千秋,为公推直选在全省铺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改革也是一个不断完善成熟的过程。比如说,新都的书记“提名权”在强调班子成员协调一致的同时,如何保证班子成员间的监督制约,如何防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带来的负效应;再如,船山区的“三票制”如何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简化程序、降低选举成本;此外,如何完善对直选书记的考核激励机制,直选书记如何处理上面要求和下面要求不一致的问题等,都值得我们继续探索和研究。■